更新時間:2018-07-02作者:王華老師
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2023年西藏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
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
調整統一高考科目。從2021年起,西藏自治區統一高考科目為:執行A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為漢語文、藏語文、數學、外語4門,漢語文和藏語文各按50%計入總分,以語文科目成績呈現;執行B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不分文理科。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
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深化外語考試改革。外語科目考試包括筆試和聽力測試,引導外語教學注重應用能力的培養。高中學生最多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
1.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構成。從2021年起,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科目成績構成,作為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總分滿分為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分。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第方式呈現。考生在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學科中自主選擇3門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由等第成績轉換為相應的分值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區外借讀的學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在就讀省份參加,成績按規范程序予以認定,等級性考試須參加自治區的考試。等級性考試等第成績轉換方式另行規定。,內地西藏班學生按就讀省份的規定執行。
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提出選考科目范圍,但最多不超過3門。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對于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學校,學生在報考該校時無科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