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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07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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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 結合天津職業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職業大學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根據《2023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職(專科)各批次的錄取,但仍可參加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錄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職院校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資格,春季招生高職院校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四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職業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1032(國標) 五、學校地址:
主校區:天津市北辰區洛河道2號 郵編:300410
海河園校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21號 郵編:300350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 負責討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決策咨詢和監督。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天津職業大學根據辦學條件及社會需求,制定 2019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試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計劃。具體分專業計劃詳見《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計劃》。具體招生專業介紹請登錄學校網站 www.tjtc.edu.cn 了解。
第九條 收費標準。學費:普通類專業 5000 元/生? 年,特殊類專業 5500 元/生? 年,藝術類專業 8000 元/生? 年,空中乘務專業 8000 元/生? 年;旅游類(中外合作辦學)( 酒店管理)專業 14000 元/生?年; 住宿費:1000 元/生? 年,均為 6 人/間,詳見《2019 年春季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