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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07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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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一條 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換算,按天津市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和綜合能力考試為依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考生專業志愿錄取,遵循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 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各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學院對享受照顧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員會下發的《市高招辦關于印發 2019 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招辦高發[2018]25 號)中附件 2 精神執行。體育特長生須經過學院面試、專業測試考核。
第十四條 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學院使用天津市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試招生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成績(以下簡稱"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在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第十五條 對獲得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
第十七條 學院專業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第十八條 凡被學院錄取的考生,經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考生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