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6
2019-04-26
2019-04-26
2019-04-26
2019-04-26
更新時間:2019-01-17 11:06:00作者:李一老師
2019-04-26
2019-04-26
2019-04-26
2019-04-26
2019-04-26
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第二次英語聽說考試將于2023年3月23日進行,取兩次考試中的分計入中考英語成績,第一次考試滿分的同學自動視為不參加第二次考試。
考試包括四道大題,有五種題型,分別為聽后選擇12分、聽后回答10分、聽后記錄信息5分、聽后轉述5分和朗讀短文8分,分值40分,時長30分鐘,考試使用人臉識別登錄考試系統,人臉識別不成功時輸入準考證號。
考試規則
1.考生必須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考點工作秩序。
2.考生憑《準考證》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配合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身份驗證識別。
3.考生嚴禁攜帶無線通訊、電子存儲、記憶錄像等設備以及學習資料、紙筆等學習用具進入封閉區域。
4.考生須在指定場次開考前40分鐘進入備考室備考,未能按時進入封閉區或備考室的考生視為缺考,不得參加當次考試。
5.考生須在管理員引導下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放在桌上以便核驗。
6.考生不得隨意開啟、關閉計算機,不得拔掉網線、電源等相關設備,不得故意損壞考試用計算機和其他考場設施。考試過程中如遇系統異常或者計算機故障,須舉手示意,等待監考員解決,不得影響其他考生答題。
7.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喧嘩,不得隨意走動、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離場。
9.考試結束后,考生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離開考場。
10.非考生本人原因無法在考前指定的考位繼續完成考試的考生,須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轉到備用考位或后續場次重新考試。考生完成考試后,因考試系統原因造成答卷數據異常無法評閱的,須服從安排,擇日重考。考生不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視為考生主動放棄考試。
11.因考生個人原因中途離場不能完成考試的,視為考生主動放棄后續考試。考試結束前,考生主動放棄考試后,須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離開封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