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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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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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29 00:55:00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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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七、時間安排
1、主城區考試時間從4月21日開始。各學校考試時間在報名后抽簽決定。
2、其它縣(市、區)考試由縣(市、區)教育局(文教體局)招生辦公室或相關科室具體負責組織,時間自定,考試安排務于4月10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考科。考試工作在5月2日-15日期間進行。
3、體育考試結束后,由縣(市、區)招辦匯總后,于5月24日將成績光盤和總結報市教育考試院中考科,總結中必須體現考試安排、具體措施及考生數、優秀率(≥27分)、良好率(≥24分)等基本情況。
八、評分標準
九、免考和緩考
各縣(市、區)招委、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重視做好考生體育考試前體檢工作,體檢合格者可參加體育考試,如體檢不合格可申請免考。
(一)免考
1、因傷病不能或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考生,可免予體育考試,按滿分的5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人(有殘疾證),按滿分的7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2、市屬中學考生免考須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免考申請,經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和校長簽署意見,學校審核批準,報邯鄲市教育考試院中考科備案。免考學生申請及批準材料要存入學生檔案,免考名單要在學校公示。
3、縣(區)中學考生免考須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免考申請,經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和校長簽署意見,學校審核批準,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免考學生申請及批準材料要存入學生檔案,免考名單要在學校公示。
(二)緩考
1、因臨時傷病、女生生理周期及各種原因不能按計劃參加考試的考生,經學校同意,可予以緩考。
2、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意外中斷考試,須由相關考務組寫出報告,經考場主考批準并報市教育考試院中考科備案,可予以相關考生緩考處理,但已考項目成績無效,以緩考成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