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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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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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29 01:09:00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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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七、免考與緩考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做好考生體育考試前的體檢工作,體檢合格者可參加體育考試,如體檢不合格可免考或緩考。
(一)免考
1.因殘疾、傷病,喪失運動能力或不能、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考生,經具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可免予體育考試,身體素質測試部分按滿分的7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2.因臨時傷病(骨折、心臟病、高血壓等不宜劇烈運動的傷病)申請免考的學生,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身體素質測試部分按40%計分(不能免試單項)。
3.免考須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免考申請,經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和校長簽署意見,學校審核批準,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免考學生申請及批準材料要存入學生檔案,免考名單要在學校公示。
(二)緩考
1.因臨時傷病、女生月經及各種原因不能按計劃參加考試的考生,經學校同意,可予以緩考。
2.緩考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一次性補考(身體素質測試項目),并以此補考成績計入考生中考總分。
3.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意外中斷考試,須由相關考務組寫出報告,經考場主考批準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可予以相關考生緩考處理,但已考項目成績無效,以緩考成績為準。
八、幾點要求
1.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體育考試實施細則,保證體育考試工作有序進行。各初中學校要把體育考試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各部門崗位職責,切實加強管理。
2.在組織報名時,各縣市區體考辦要提前做好考生的準考證和同一底版照片的考試證,考試證和體育考試成績表上只顯示考生新編代碼,不顯示姓名、學校等信息,做好后將考試證和體育考試成績表密封備用。準考證提前發給考生,考生入場后,檢錄人員要給考生講解考試注意事項,確定考生小組長并明確其職責,檢錄人員檢查準考證后進行重新分組,收取考生的準考證,重新發放考試證進行考試,重新分組的考生持體育考試成績表和考試證進行考試。考試全部結束后收回考試證和體育考試成績表,換回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