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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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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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7-17 01:40:00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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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五)劃定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為保持職普比例大體相當,各縣(市、區)應劃定公辦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低于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的考生公辦一般普通高中不得錄取。保定主城區和白溝新城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時,按招生計劃總數的一定比例,劃定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線上考生具有被省級示范性高中學校錄取的資格。省級示范性高中學校未錄滿的,將從已報該校志愿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和未報該校志愿但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省級示范性高中已錄取學生的平均分高低和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調劑錄取,調劑錄取前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調劑錄取。
(六)進城務工人員及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已在縣(市、區)就讀學校連續讀滿三年,且注冊學籍的初三應屆畢業生,由法定監護人持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戶口薄、身份證、居住證和經商證明(營業執照)或勞動協議(勞動用工合同書),到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允許在縣(市、區)就讀學校報名參加中考。不符合條件的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報考,各縣(市、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考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把審核關,考生名單由主管領導和具體審核人員簽字、加蓋公章后報招生部門備案。如發現弄虛作假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七)進一步完善主城區省級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要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必須明確招生計劃、報名條件、考核和錄取辦法及時間安排,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規則和監督機制,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自主招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嚴禁突破規定比例。體育類、藝術類等優秀應屆初中學生可通過自主招生進入普通高中學校學習,學校自主招生方案(一式兩份)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及時向社會公布。
(八)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九)各縣(市)和清苑區、徐水區、滿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在本縣(區)域內招生,管理體制不變。阜平職教中心“3+4”本科面向全省招生(提前錄取,高考評價中按本科計回考生生源所在縣)。保定物探中學面向全市招生。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七中、保定田家炳中學、保定白溝新城第一中學面向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白溝新城招生。保定一中宏志班,面向全省單獨組織錄取(具體辦法另行發文)。保定三中“樹人班”2023年停止招生。保定田家炳中學在錄取考生中舉辦保定一中幫扶班(原則上不超過100人)。保定一中“1+3”創新實驗班學生不得參加中考,今年繼續在主城區初二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