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考招生計劃,2023上海市滬21所高中國際班中考招生計劃公告
2019-04-30
2019-04-29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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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更新時間:2018-09-29 11:54:00作者:才子老師
上海市中考招生計劃,2023上海市滬21所高中國際班中考招生計劃公告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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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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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保障措施
(1)各區教育局、招考機構和學校要根據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認真制定“提前招生錄取”操作辦法和程序,加強監督檢查。提前招生預錄取及錄取工作結束后,被預錄取和錄取的考生名單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2)各區教育局要根據市教委有關規定建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跟蹤反饋、檢驗和獎懲機制,確保提前招生錄取的質量。
(3)招生學校必須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不得超前招生,不得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出現違紀違規問題,按照本市中招監察有關規定處理。
(二)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
(1)“零志愿”招生由各區招考機構根據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在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見附件1)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零志愿”計劃、考生的志愿和錄取總分,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2)上海市回民中學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學只錄取來自貧困家庭的優秀學生。
2.“名額分配志愿”招生
(1)“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嚴格按照本區各初中學校具有2017年中招報名資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讀應屆初三學生數的比例,將本區管轄的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數,均衡分配到本區各有關初中學校。
(2)全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結束后,由區招考機構根據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照“名額分配”計劃、考生的志愿和錄取總分,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3.“一至十五志愿”招生
(1)“一至十五志愿”招生按考生錄取總分和志愿順序,以1:1的比例依次投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經市教委統籌,部分區的高中可劃出一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外區招生(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計劃)。上海市回民中學在“一至十五志愿”中也可面向外區招生,投檔控制分數線與該校在“零志愿”中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