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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6-08 16:25:00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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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報名
內高班報名時間為3月10日至4月10日,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經所在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均可在戶口所在地學校、教育局報名。
(一)報名資格
1、在校表現良好,思想品德合格。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遵紀守法。
2、應屆初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17歲(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考生有初中階段完整的學籍。
4、身體健康。
5、未受過任何處分。
6、考生直系親屬符合政審要求。
(二)戶籍條件
1、考生本人在疆內有當地常住戶口(2011年1月1日前遷入當地的)。
2、父母在疆內有當地常住戶口(2011年1月1日前遷入當地的)。
3、父母、子女戶口地區、性質相互不一致時,子女的戶口以2011年1月1日前的父親或母親的戶口地區、性質為準。
4、父母離異或父母雙亡家庭的子女,戶口以法定監護人的戶口(2011年1月1日前遷入當地)為準。
5、因父母在疆內移居造成考生本人及父母戶口遷入時間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經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審核確屬疆內移居者,可在現戶口所在地報考內高班。
(三)兵團考生報名
兵團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兵團教育行政部門報名。
(四)借考報名
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考生如有特殊情況需在異地借考,須經戶口所在地和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自治區內學辦審核備案。
(五)內初班畢業生報名
內初班畢業的學生,參加內高班升學考試的報名工作由辦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