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1
201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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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9-08 22:42:00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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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哪些考生可以免考?
緩考和缺考又是如何規定的?
因病或殘疾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經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或持有殘疾人證,填寫《嘉興市本級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由學校出具核實意見,所在區教文體局審核報市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方可免予考試,體育成績以總分22分計入。其中平時體育鍛煉成績計滿分10分,運動技能素質成績計12分。對部分喪失運動能力但能參加運動技能素質其他類別考試的考生,必須申請全部免考。
對于在各類體育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學生,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一項的,也可以申請免考:上一年6月1日起至體育現場考試前,參加省、市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列入年度計劃內的體育競賽項目(項目限定在田徑、游泳、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賽艇、皮劃艇、武術、摔跤、柔道、跆拳道14個項目內)。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單項獲省前六名、市前三名;賽艇、皮劃艇、摔跤、柔道、跆拳道單項獲省前六名、市前兩名;集體項目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獲得省級以上(含)比賽前六名或市級比賽前兩名的主力隊員(一個集體項目主力隊員不超過參加比賽運動員總數50%,同一學校相同集體項目在各級各類比賽中多次獲獎的,申請免考的主力隊員不超過該集體項目規程允許參賽人數的70%),上一年6月1日起至該校體育現場考試期間參加比賽,并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也可免考。
符合條件申請免考的學生,必須憑比賽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交由學校統一報區教文體局初審合格匯總后,經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復核,由市教育考試院辦理。各校體優免考學生匯總表必須在學校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免考申請及批準材料存入學生檔案。體育現場考試后至5月31日參加比賽達到以上免考條件的,如體育現場考試未達20分,按規定辦理免考手續后,運動技能素質同樣以滿分20分計入總分。免考僅限運動技能素質考試,以滿分20分計入總分。其平時體育鍛煉成績仍由學校按要求進行評定。
因傷、病不能如期參加運動技能素質考試的學生,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所在學校審查,報區教文體局審核后,在該校體育現場測試前匯總并報市教育考試院核準,可申請緩考并給予一次補考。
未辦理免考手續的考生在現場考試和補考時均未參加運動技能素質考試,其行為視為缺考。該考生運動技能素質成績以0分計入總分,平時成績仍由學校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