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2
初三考生中考新規:或于2024年7月正式實行,學生不再發愁去職高
2024-01-12
2023-12-07
2023-12-07
2023-12-07
更新時間:2023-12-07 19:09:34作者:
2024-01-12
初三考生中考新規:或于2024年7月正式實行,學生不再發愁去職高
2024-01-12
2023-12-07
2023-12-07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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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關于2023年福建南平中考招生及考試實施辦法,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南平市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
南平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各中學、中職學校:
根據《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平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基〔2019〕39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3年南平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戶籍或學籍在本縣(市、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戶籍或原畢業學籍在本縣(市、區)的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
2.報考部分職業院校還須具備院校公布的報考條件。
3.以下對象不得報名:高中階段的在校生;被職業院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到報名結束之日不滿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年限未滿者;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下同)、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的信息技術(以下簡稱信息技術)等 13 門科目。
三、學科分值
2023年中考總分分值為800分。
1.語文、數學、英語3個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2.體育與健康滿分4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3.以下6科均以卷面分數100分按下列各科分值比例折算后計入中招錄取總分:物理按90%計入,滿分90分;化學按60%計入,滿分6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各按50%計入,滿分各50分;地理、生物各按30%計入,滿分各30分。
四、學科等級規定
1.各科根據原始成績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定五個等級,由高到低位次分別為 A、B、C、D、E。原則上每個科目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等級15%、E等級5%(D、E等級共20%);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過5%。鑒于體育與健康學科特點及技能考試特征要求,該科考試成績達到總分的60%(即24分)及以上,或轄區內本學科考生成績在報考總人數95%以內的,確定為D等級或以上等級。
2.因休學原因轉入2020級的初中學生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其已獲得的地理、生物初中學業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30%折算,并劃定A、B、C、D、E五個等級計入2023年中招錄取總分和等級。
3.2022年地理、生物2個科目考試成績達不到D級的學生(2020級初中學生),允許在九年級參加重考,但不替換原學考成績進行折分,重考通過的僅認定為D等級。往屆生的物理、化學、生物3科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及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科綜合考查考試科目成績,依其原畢業學校考查考試成績認定,并由原學校提供;考查考試成績未達合格(D級)的,需由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學校或統一組織安排一次補考,如達到合格(D級)及以上并僅以D級認定、記載和上傳。
4.因省外轉入等原因2022年未參加我市地理、生物科目統考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應參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考試,其考試成績按卷面原始分數30%折算并劃定A、B、C、D、E五個等級記載。從省內其他地區轉入我市的學生,按轉出地中招管理部門出具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證明認定成績和等級。
5.各科考試成績和等級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許核分或核等級,但不查卷。
五、初中畢業資格
南平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高中階段的基本依據。學生修滿三年并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所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D級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評定合格(C級及以上)為具備初中畢業資格。
考試科目等級達不到D級的學生,可在離校2年內申請補考相應科目,補考通過的認定為D等級,僅用于畢業資格認定。補考命題、考試、評卷等組織工作均由各縣(市、區)負責。初中畢業班學生畢業考試成績經補考后仍不及格者,給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明。
六、考試時間
省級統考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中下旬,具體考試時間、時長和科目順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縣(市、區)或學校組織的測試科目,安排在4~5月份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順序由有關單位另行通知。
七、志愿填報
1.志愿填報
通過網上填報志愿,填報時間:6月28日上午8:00~7月2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所有志愿不允許修改。2023年起,五年制高職和中職學校不再組織線上志愿補報。
2.志愿設置
(1)提前批:南平一中武夷新區高中部及其他經審批允許自主招生和特長生招生的學校列入提前批。
(2)第一批:普通高中設八個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報本縣(市、區)一中或具有定向生招生資格的學校;第三志愿至第八志愿填報本縣(市、區)其他高中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資格的學校。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職(含需面試院校)設六個志愿。
(4)第三批:中等職業類學校(含技工學校)設八個志愿。
3.有關要求
(1)2023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報系統分設高中志愿與職業院校兩類志愿進行填報。參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長生招生的考生必須同時填報其他高中學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長生招生錄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錄取。
(2)凡報考需通過面試錄取高職院校和專業的考生,須選擇在第二批五年制高職(面試)志愿欄填報,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八、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錄取原則與依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學生志愿,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級要求:綜合素質評定為C級及以上;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等10門成績和物理、化學、生物3科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及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科綜合考查考試科目成績均為D級及以上。
2.加強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下同)必須嚴格按照我市統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范圍招生,公民辦高中學校未經南平市教育局批準,只能錄取在本地報名且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優質高中自主招生計劃、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全部納入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管理。各縣(市、區)2023年高中招生計劃報送南平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南平市教育局將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原則,分縣(市、區)、分校一次性確定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3.落實定向招生政策。2023年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少于50%;2024年比例提高到不少于60%,2025年比例提高到不少于70%。2023年定向生錄取最低降分分值為50分,生源較少的部分縣市經申請批準,最低降分分值可下調至70分。
4.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學校必須具備特色辦學基礎和相關基礎保障能力。原則上須三年及以上在該領域全市領先,在全省具影響力;專業師資儲備和相關條件完善方可向當地教育主管局提出申請并報我局審定。各地各校的體育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全部納入自主招生范疇。自主招生考生的中考成績一般不得低于當年度全市中考第5000名學生的中考成績,藝術體育特長生中考成績一般不得低于當年度全市中考第15000名學生的中考成績。實行自主招生的優質高中應于5月12日前向南平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并提交自主招生方案,經南平市教育局核準后公布實施。
5.支持普通高中開設小語種班級。條件完備、校內具有正式編制小語種專業教師的學校可向南平市教育局申請開設小語種班級。2023年秋季計劃申請開設小語種班級或有開展小語種教學的學校,應于當年5月20日前將具體教學方案(含班級規模、師資配備情況、課程計劃、學生數情況等)報送南平市教育局核準后公布實施。
6.統一招生平臺錄取。南平市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繼續實行全市集中統一錄取(含民辦高中),并通過全市中考中招報名錄取統一管理平臺,組織實施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民辦普通高中若線上生源不足,允許線下招收未被我市普通高中錄取的在我市當年全市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的學生,但不允許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錄取名單原則上8月20日前報南平市教育局審核、備案。
7.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為全市中考總分在第65%位學生的分數。往屆生從中考錄取總分中扣32分后再參加普通高中投檔錄取。各高中學校均不得招收全市劃定的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學生,不得錄取已被其他高中錄取的學生。
8.分數并列錄取。如中考錄取最低分數并列且線上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優先錄取順序為:①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②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地理、生物10科總分高的考生;③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5科總分高的考生;④語文、數學、英語、物理4科總分高的考生;⑤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高的考生;⑥語文、數學2科成績總分高的考生;⑦語文學科成績高的考生。
9.放棄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須于高中錄取分數線公布后的2日內,向當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放棄申請報告,由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隨后統一向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上報放棄錄取名單。
10.根據《福建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關于廢止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費等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告》(閩發改服價〔2020〕588號)規定,學生不再繳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中考以縣(市、區)為考區,依省、市相關規定由各縣區負責組織實施。由我市統一組織的答題卡掃描費、閱卷費原則上將按各轄區參加考試的學生數比例,由市、縣財政分級承擔(市屬校原則上由市級財政承擔。具體分擔另文明確)。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應提請當地政府和財政部門將相關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九、五年制高職與中職錄取
1.五年制高職招生一律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不允許線下招生。招生對象為當年度參加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在綜合素質評定合格的情況下,按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 60 分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依據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體育、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確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一律采取統一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招生。按考生填報志愿擇優錄取。網上錄取結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學校,再組織實施補報名錄取的辦法招生,具體由各中職學校匯總報告南平市教育局審核確定。
3.凡報考需面試學校、專業的考生,考生必須自行了解并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
4.凡報考職業院校招生計劃中有特別要求(身高、視力等)的學校、專業,考生結合身體情況,謹慎填報專業志愿。
5.五年制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招生錄取方案另文通知。
十、照顧政策
1.按照《關于下發2021年起南平市高中階段招生照顧政策方案的通知》(南招委〔2021〕3號)文件規定和辦理流程規范組織實施。
2.少體校及備戰第十七屆省運會學生按照《關于加強少體校及備戰第十七屆省運會學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16號)文件規定進行招生錄取,招生計劃單列,不納入高中校當年統招計劃。
十一、其他事項
本通知未經事宜按《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平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原則施行,省、市有其他最新政策規定的,按最新政策規定施行。
南平市招生委員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