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做足“功課” 迎接新學期——各地多措并舉保障秋季開學正常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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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5-15 16:42:00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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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足“功課” 迎接新學期——各地多措并舉保障秋季開學正常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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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兒子從小思想單純,在沒有告知父母、不知道實際房價,也未做任何市場調查及準備工作的情況下簽了合同,屬于顯失公平的合同。”
沈某表示:自愿以評估價購買涉案房屋。
但最終,法院是這么判的:在雙方磋商的過程中,沈某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而與之相反,小鄭卻故意編造年齡、謊稱母親生病來出售房屋。
為保護交易安全、尊重契約精神,本著維護社會誠信原則考慮,法院對于小鄭提出的“以顯失公平為由撤銷房屋買賣合同”的意見不予采信,判決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小鄭應協助沈某將不動產過戶,同時沈某支付小鄭購房余款460萬元。
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
網友評論
@紅酒清茶一輩子:有錢也不能慣孩子,孩子沒有經過社會這一關,就是缺乏經驗,你賣了,又反悔,這不地道啊,那請問你要是賺了呢?做人心態要平衡!
@詩?。焊徊贿^三代,可能就要栽在這個傻兒子手上……
@韓子菲:開始350萬成交了這個房子就要不回來啦,滿了70%,沈某也是一個很好說話的人??!
@風雨人生:一個大學生也不是孩子,這法律常識你不懂嗎?
@菲菲:既然是父母買的房為什么只寫兒子一人的?這父母有欠考慮,并不是說這個兒子本質不好,年輕氣盛社會閱歷欠少難免會做出不理智的事情,作為父母哪怕保留10%的產權股份也是好的,至少可以在關鍵時刻起到制約作用!
【原標題:為換零花錢,大學生把房子賤賣230萬元!父母崩潰…買主很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