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8-06-26作者:王華老師
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4)按藏政辦發〔2006〕13號文件規定,非直系親屬的限報考生,戶籍在2015年7月31日前遷入西藏,且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屬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并一直在學籍學校就讀的考生,可以報考限報學校名單之外的學校。
(5)我區往屆生參加普通高考按照《關于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的實施意見》(藏教廳〔2006〕31號)執行。報名按下列要求辦理:
1)三年來,參加過我區普通高考的考生,經各市地招生辦審核屬實的可以報考。
2)往屆生報名時,須提供街道辦檔案材料或高一至高三檔案材料。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在我區定居的外國僑民,申請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持我區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僑居留證”,在各市(地)招生辦報名。
4。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屆畢業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高職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高職”),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
(二)報名辦法
1。考生報名時須交驗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本、卡)原件和復印件、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或就讀學校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學歷證明)或同等學力證明、學籍(或人事)檔案等材料(以下簡稱“報考材料”)。
2。區內高中學校就讀考生,由所在中學統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軍警考生,由西藏軍區、武警西藏總隊、駐藏空軍、自治區公安廳等有關部門統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參加“對口高職”招生考試由學校統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其他考生自行到戶籍所在市地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3。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填報信息、現場確認的方式報名。考生上網填報信息前,須下載填寫《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戶籍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