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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28 00:08:00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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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E.考試監察小組互派制度。各縣區成立由體育教研員、體育專家、中學校級領導、學生監督員組成的體育考試監察小組。在考試期間到轄區內考點進行駐點監察、考試技術監督,監察小組要全面認真檢查體育考試組織及管理工作各個環節,重點檢查考生考風考紀、監考人員執行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情況,其中體育教研員或體育專家重點負責考試技術監督。如發生嚴重違規舞弊行為及突發事件,監察小組必須及時報告市教育局。
F.社會監督制度。各考點要在本轄區范圍內選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體育專業人士、家長代表或其他社會人士作為社會監督員。各考點要積極支持社會監督員開展現場監督工作,主動提供情況,虛心接受監督,認真聽取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對社會監督員反映的問題、建議和舉報投訴事項要認真做好登記、上報、調查、解釋、處理等工作,對合理化意見和建議要及時落實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社會監督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社會監督員提出的意見或建議置之不理,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G.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服從主考和監考組組長管理、不遵守紀律、違反規定的考試工作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經教育批評仍不改者取消監考資格,另行嚴肅處理;對徇私舞弊者,要由其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旦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或違規行為的,一律取消體育考試成績,涉及其他人員的,一律將情況通報給其所在單位處理。
河源市考風考紀舉報電話:3386355。
病殘學生免考、擇考和
緩考規定
A.經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已喪失運動能力的傷殘學生,經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活動者,均應按有關程序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標準》手續。已辦理免修體育課學生可免體育考試,按中考體育成績60%計算體育成績。免修體育課情況及相關證明須記入學生健康檔案。
B.身體發育異常、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形等,但平時仍能上體育實踐課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擇考申請,由所在學校審核,經縣區教育局同意后,在《廣東省中考體育項目規則及評分標準》中自行選擇考試項目,選擇兩個考試項目的按實際考試項目成績平均分的90%計算體育成績(兩個項目成績得分總和的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選擇一個考試項目的,按實際得分的70%計算體育成績。申請及審核材料須記入學生健康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