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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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7-03 16:44:00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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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校的考生繼續實行報名注冊入學,不集中在錄取場統一出檔,但各中職學校要優先錄取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要根據省教育廳中招辦提供的報考志愿等相關信息進行宣傳、發動,組織學生注冊入學,開學后辦理相關錄審手續。
優惠照顧政策
農村獨生子女加5分
符合以下各類條件且報考普通高中,高職高專學校,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或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的考生,在錄取時給予在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上相應加分照顧(符合多項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加分名單將予公示)。
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下六類情況中的任何一小項者,加5分:(1)現駐三沙市的軍、警部隊現役軍人和有關單位干部職工(駐島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子女;(2)初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宋慶齡獎學金的考生,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二等獎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考生;(3)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3人以下(含3人)藝術競賽二等獎以上或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上兩場以上)的考生;(4)因公犧牲或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5)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子女,見義勇為傷殘且傷殘等級為1—4級的人員或子女;(6)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
軍人子女符合《海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按該辦法給予對應降分錄取待遇,不重復享受上述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