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2
初三考生中考新規:或于2024年7月正式實行,學生不再發愁去職高
2024-01-12
2023-12-07
2023-12-07
2023-12-07
更新時間:2023-12-07 19:09:09作者:
2024-01-12
初三考生中考新規:或于2024年7月正式實行,學生不再發愁去職高
2024-01-12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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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業測試完成后,各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專業測試成績,確定預錄取和備錄取的名單、次序,通過校園網公示,公示期為3天(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水平及以上的體育特長生及相關認定材料同時公示)。招生學校與被預錄取和備錄取的考生簽訂協議,同時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備案。考生不得同時被2所及以上學校預錄取或備錄取,也不得被同一所學校2個及以上項目預錄取或備錄取。
(三)錄取
1.各招生學校制定特長生錄取辦法,明確各項目學業水平考試錄取分數線等錄取條件,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審核,經審核后,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于5月12日(周五)前在校園網公布,省二級特色示范學校(含普通高中)于5月16日(周二)前在校園網公布,公示期為3天。
2.對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水平的體育特長生,根據實際情況,經招生學校申請、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同意后,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線下100分內照顧錄取。為鼓勵學校錯位發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20年普通高中開展跨設區市招生體育特長生試點工作的函》(浙教辦函〔2020〕93號)精神,結合學校申請,確定浙江省溫州中學女籃、田徑,溫州第二高級中學女排、田徑,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男足,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男籃,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游泳,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男足、羽毛球,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羽毛球,龍灣中學男籃,浙江省甌海中學男籃,甌海區第一高級中學女籃,溫州科技高級中學(甌海中學分校)跆拳道,洞頭區第一中學男籃,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女籃為特色發展項目,對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水平的體育特長生,根據實際情況,經招生學校申請、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同意后,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適當放寬,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線下220分內照顧錄取。對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水平及以上的,可酌情再下降分數錄取。
3.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達到招生學校項目錄取條件的預錄取和備錄取考生必須于成績公布第一天向報考學校遞交學業考試成績單及復印件,不按時遞交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達到招生學校項目錄取條件的預錄取考生人數不足時,可按照備錄取次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審批。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對達到招生學校項目錄取條件的預錄取和備錄取考生,按招生計劃依次序予以提前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平行志愿及其他學校的各類招生錄取。被錄取的學生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招生紀律
特長生招生過程中,招生學校必須保證招生工作的“公正、公開、公平”,市教育局對招生過程實行全程監督。對測試、招生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在相應公示期內向招生學校或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反映,招生學校或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應及時受理并反饋。若招生學校有徇私舞弊行為并經查實的,市教育局將取消該校以后三年該項目的招生資格,并根據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實施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