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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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1-28 09:58:16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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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孕期-6歲胎嬰幼兒提供科學教案和樂學教法,致力于培養有益于孩子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
承載“讓天資彰顯,讓望族傳承”的重大使命,
通過經典教具(胎教、語言人文、數學、英語、百科五大內容板塊)和輔導體系,
幫助父母成為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讓孩子輕松贏在起跑線上。
日 期 | 內 容 |
3月30日前 |
1. 各區縣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長會議,部署2011年招生工作。 2. 各區縣將201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招收寄宿生的民辦學校名單、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學校名單報市教委備案。 |
4月15日 |
1.各區縣向社會公布和上網公示市教委《201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向社會公開的有關信息、以及本區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有關政策。 2.市教委將招收寄宿生的民辦學校名單反饋給各區縣。 |
4月30日 |
2. 跨區縣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申請回戶籍所在地(或試點街鎮居住地)就讀截止日。 3.《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續簽時間截止日。 |
5月初 | 民辦小學、初中開通學校網站,接受報名。 |
5月15日前 | 各區縣完成小學一年級新生《告知書》送達工作。 |
5月14-15日 | 全市民辦初中學校對相關報名學生進行電腦派位或面談。 |
5月20日前 |
1. 各區縣通過網絡和快遞交換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名單; 2. 各區縣通過網絡和快遞將申請就讀回民中學的名單送閘北區教育局。 |
5月21-22日 | 全市公辦小學新生報名,民辦小學開展面談。 |
5月29日 | 民辦初中學校完成招生錄取工作,錄取結果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 |
6月12日 |
1. 民辦小學完成招生錄取工作,錄取結果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 2.各區縣通過網絡和快遞完成跨區縣民辦初中招生名單交換工作;將聽力殘疾與視力殘疾新生名單分別送相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并報市教委基教處。 |
6月30日 | 全市公辦小學、初中受理就近入學學生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 |
7月1日 | 全市集中交換公辦學?;貞艏诘鼐妥x初中、就讀回民中學的學生材料以及跨區縣民辦初中招收學生的材料。 |
8月12日 | 公布招生錄取結果。 |
8月15日前 | 各小學、初中完成向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工作。 |
8月20日前 | 各區縣上報201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新生人數。 |